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的意见》、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的工作方案》和市教育局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加快推进我区义务教育结构调整和布局优化,进一步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结合我区实际,实施2022年春季惠城区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含市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申请转入部分公办学校政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自愿原则。坚持“自愿参加、自愿选择”的原则,结合自身实际选报学校。 (二)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对报名人数超过提供学位数的学校,由教育主管部门实行电脑随机摇号录取。 二、适用对象 本公告仅适用于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以下简称“随迁子女”): (一)随迁子女属惠城区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含市直)非惠城区户籍在校生(不含六年级和九年级学生); (二)其监护人一方(非惠城区户籍)已在惠城区参加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下同); (三)其监护人一方(非惠城区户籍)持有地址在惠城区的有效《广东省居住证》(惠州市内惠城区外户籍的提供户口簿)。 三、申请填报 (一)申请时间:2022年1月24日至26日。 (二)申请学校:每人可申报1至2所学校(可申请转入的公办学校名单详见附件1《惠城区2022年春季部分公办学校可提供民办学校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转学学位数及咨询电话表》,申报成功后不可更改学校。 (三)填报方法:随迁子女的法定监护人(以下简称“申请人”)通过以下方式完成申请填报。 方式一 网上填报:申请人登录“hzschool惠上学”小程序,选择“志愿填报”进行申请填报,操作方法详见附件2《惠城区2022年春季民办学校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转入公办学校志愿填报操作指南》。 hzschool惠上学小程序 方式二 现场申请:如在“hzschool惠上学”小程序进行申报时,无法完成申报,则申请人须带齐以下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申请转入的学校(第一志愿学校)现场申请。 1.随迁子女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 2.随迁子女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 3.随迁子女父亲或母亲(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惠城区参加社会保险证明(可现场通过“粤省事”查询核验); 4.随迁子女父亲或母亲(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惠城区办理的有效《广东省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回执》(如随迁子女监护人中有一方属惠州市内惠城区外户籍,则提供其户口簿即可); 5.随迁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如户口簿能直接体现亲子关系,则无需提供该证明)。 学校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核验,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按要求填写纸质申请表,或由学校工作人员协助其通过“hzschool惠上学”小程序完成申请填报。 四、录取办法 (一)采用直接录取和电脑随机摇号录取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录取。当报名人数未超过提供的学位数时,直接录取;当报名人数超过提供的学位数时,则通过电脑随机摇号录取。 (二)各学校按志愿顺序录取(先按第一志愿录取,如有剩余学位再按第二志愿录取)。 (三)对直接录取和摇号录取工作结束后仍未被录取的随迁子女,不进行调剂和补录。 五、摇号说明 (一)摇号特征码:每个申请人完成申请填报后将获得一个摇号特征码。 (二)摇号时间和地点:2022年1月28日下午进行现场摇号,摇号地点设在区教育局二楼会议室。 (三)工作监督:邀请纪检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1人,学生家长代表若干名、学校代表全程参与此次电脑随机摇号录取,并对电脑随机摇号录取工作进行全程录像。 (四)摇号方式:由学生家长代表启动电脑随机摇号录取程序,完成学生摇号录取工作。 六、录取公示 录取结果将于2022年1月29日下午通过“hzschool惠上学”微信公众号、原就读学校、录取学校三种渠道进行公示。 七、办理入学 被录取随迁子女的监护人于2022年2月13日持本人身份证和学生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到录取学校办理入学手续,逾期未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学位。 八、公告查看 (一)惠州市教育局官方微信公众号“惠州教育”和惠城区人民政府官方微信公众号“惠城发布”(进入底部菜单“便民服务-惠城教育”查看)。 (二)惠城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cq.gov.cn (进入主页面右边栏目“最新公告”查看,或进入主页面菜单栏“部门街道频道-区教育局-政务公开-通知公告”查看)。 (三)“hzschool惠上学”微信公众号。 九、有关说明 (一)申请人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错过申报时间的将不再受理。 (二)本公告仅适用于在惠城区民办学校(含市直)就读且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转学,惠城区户籍在校生转学按相关规定执行。 (三)如申请人提供虚假证件、材料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入学资格,申请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四)惠城区教育局招生电话:0752-2677411;惠州市教育局招生电话:0752-2286381。 (五)本公告由惠州市区联合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惠州市区联合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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